醉踏歌沈栗意外穿过时空,来之安之,精心打造自己的古代生活。无能顽劣的侯府庶子不断升职加薪,当上首辅,出任托孤重臣,走上人生巅峰。等等,白富美呢?嗯,沈栗发现,纵使手握天下权柄,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,想在这遥远的时空找个三观相符的妻子,养个符合三观的孩子,也是件很不容易的事。
回复 慕玲 : 斗奸佞、除叛匪、御倭寇,揭秘鲜为人知的一段历史;闯江湖、征四海、平天下,再现华夏儿女的风采英姿;一脉相承的紧凑剧情,讲述明末时期海内外的那些事。向被历史遗忘的普通中国百姓致敬!感谢创世书评团提供论坛书评支持!”
回复 你才到碗里去: 这部《安易禾》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,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“清白”之身,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!待她刚刚睁开眼,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,“蓝亦诗,你欠我一个儿子!”“小叔……”“都这么坦诚相见了,再喊我小叔,你不觉得别扭?”她睡了闺蜜的叔叔!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!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,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!世态炎凉、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。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,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。谁知,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,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,“为了公平起见,这次换我碎你!”……有一种情,叫一见钟情。夜修对蓝亦诗,便是如此。有一种情,叫日久生情。蓝亦诗对夜修,便是如此。夜修最初的无赖,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,蓝亦诗开始的无奈,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盛世第一宠:吾妻是军医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
回复 大猫有渔 : 从灾后的暮水镇出发为重建暮水道馆而努力的新人训练家,到击败冠军成为最强的道馆训练家,凌沐的心中只有那个不变的愿望。目标:重建暮水道馆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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